主讲人:李郁
山西省武乡县人,曾在《法制日报》从事25年的新闻工作,发表报告文学、长篇通讯、人物特写、评论等50余万字,现已退休。
退休制度,古今中外大不同
如今,有关退休制度的改革,无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都是热门话题。对此,我们不妨纵览一番。
官员退休,中国实行3000年
我国在3000多年前就建立了退休制度,只不过仅限于朝廷官员。退休制度的核心是退休年龄的界定,各朝代对此有不同的规定。
据《礼记》记载,周朝是“大夫七十而致事”。周朝之后的历朝历代基本上都沿袭了这一退休年限,比如唐朝规定:“诸职官年及七十,精力衰耗,例行致仕。”“致事”或“致仕”就是退休,意思是把官职奉还给国家。宋朝规定文官年满70岁退休;武官可延长10年,到80岁退休。明朝的官员退休年龄逐步改为60岁。到了清朝,低级武官的退休年龄大大提前,官级越小退得越早,最早的退休年龄可到45岁。
对于官员退休后的待遇,历朝历代都比较重视。
首先,在政治待遇方面。据《礼记》记载,周朝卿大夫退休后被尊称为“国老”,一般官吏退休被称为“庶老”,可参与地方事务的决策。唐朝对退休官员一般要举行欢送仪式,三品以上官员退休后,会获得恩准在朝廷行走,参与国家大事。宋朝规定,老子退休,儿子可以顶职。明朝的官员退休后在礼仪上依然受到尊重,其参加宴会、祭祀等活动时仍享有原有职级的礼遇。
其次,在经济待遇方面。汉朝规定,年俸禄在两千石以上的官员在退休时可领取原俸禄的1/3作为养老金。魏、晋时期的退休官员会被朝廷委任一个顾问之类的闲职,供养起来。唐朝的五品官以上的退休者给半俸;功臣、元勋经皇帝特批可保留全俸;六品以下官员退休,赐给一定数量的田地。宋朝从宋真宗起,官员退休后食半俸;立有战功者,大部分食全俸。明朝初期规定,退休官员可食原俸,后又规定一般不领取俸禄,但享受本品豁免赋役的权利。若家贫不能自养者,“有司月给米二石,修(终)其身”。清朝基本维系明制,少有变动。
退休社保,新中国成立就重视
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后,尽管建立了不少的新制度,但关于官员和社会人员的退休等社会保障方面却查阅不到相关资料。估计由于时间短,这方面建树不多。民主革命时期,在共产党领导的革命队伍里,人员都比较年轻。因此,在解放区没有专门制定干部或职工退休的规定。
1948年12月,解放后的东北地区成立的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《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护条例》,对公营企业职工实行薪金制退休作了一些规定。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3月,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(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)财经委员会发布《关于退休人员处理办法的通知》,其适用的范围是过去有退休金的机关、铁路、海关、邮局等单位的职工。
1951年2月,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》,规定了有关职工退休、养老待遇问题,实施范围包括铁路、邮电、航运及有职工100人以上的工厂、矿场。1953年1月2日,政务院对《劳动保险条例》进行修改,把实施范围扩大到工、矿、交通部门的基建企业单位和国营建筑公司。
《劳动保险条例》规定,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60岁,一般工龄已满25年;女工人与女职员年满50岁,一般工龄满20年;男女职工本企业工龄已满10年者,由劳动保险基金付给养老补助费,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的35%~60%,至死亡时止。
可以说,《劳动保险条例》的颁布在当时是件大事,那时的工人都争阅报纸,互相恭喜,有的工人还组织腰鼓队到各车间报喜。工人还在讨论会上发言:“从来工厂都是养少不养老。年轻力壮时让你干活儿,老了干不动时就叫你滚蛋。哪里有人老了,每年还给你发养老金的好事?”
1955年12月29日,国务院颁布《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》,将女干部退休年龄提高到55岁。从此,我国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普遍实行退休制度。
1958年2月6日,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)讨论通过,国务院颁布《关于工人、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》,把企业、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实行的退休办法统一为一个规定。
1978年6月2日,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,国务院颁布《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》和《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》两个文件,又把原来干部、工人实行退休办法改为两种规定,即退休和离休。
普遍完善,世界退休皆有法
欧美国家退休养老制度的建立要比中国晚得多。因为,这些国家在漫长的中世纪大多实行封建领主制,国家官员不多,且大多数官员由封建领主担任。他们的收入来自自己的领地,没有国家薪俸。所以,也没有退休的问题。到资产阶级革命以后,国家官吏的薪俸和福利基本仍延续历史办法。直到近代工业革命后,雇工队伍迅速扩大,特别是发生世界性经济危机后,工人的待遇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,欧美国家才开始建立全社会性质的退休养老等保障制度。英国政府于1925年开始建立全国统一的退休养老保险制度。美国的退休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30年代。
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把退休年龄规定为男性年满60岁、女性年满55岁。有的国家则规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5岁、女性年满60岁,如英国、波兰;有的国家则不分男女,退休年龄一律为60岁,如法国;有的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为65岁,如美国;一些亚非国家规定,男女退休年龄均为55岁,如印度;而在科威特,男女年龄到了50岁即可退休。
目前,各国公民享受退休待遇的条件大致分为两种:一种是年龄加工龄,另一种是年龄加缴纳保险金的年数。各国退休金的来源大致有4种: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,国家财政拨款给以补贴;大部分国家由受保人和雇主共同分担,国家按费用的百分比或一定数额补贴,并负担全部亏空额;少数国家全部由国家负担,个人和企业都不支付;还有少数国家则由企业或雇主负担。
截至20世纪末,全世界1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,有13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统一的退休养老保险制度,占总数的81.1%。
延期退休,各国改革趋一致
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,人们的寿命普遍延长,世界,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开始面临“银色浪潮”的冲击,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。退休保障压力的增大让不少国家入不敷出、庚吃卯粮。因此,在最近10年中,在世界上兴起了退休制度改革的浪潮,其趋势就是提高退休年限和提高退休养老金的企业支付比例。
荷兰于2000年10月修改了医疗保险法,准许重新吸纳60岁以上的退休工人和他们的家属从事工作。同时,该法还规定,提高保险金额和工资,企业要为每位工人支付10%的保险金,而不是过去的8.3%。德国从2001年起,把职工的退休年龄界限逐渐从60岁提高到63岁。南美洲的巴西和智利把退休年龄从55岁提高到60岁。
这些国家的退休制度改革基本上是平稳的,至少没有出现太大的乱子。但法国的退休制度改革就不一样了。法国的退休制度改革稍晚了一步,结果碰上金融危机。于是,延期退休年龄的方案刚出台就引起民众的强烈反对,还发生全国性大罢工,数百万人走上街头抗议。不过,人们的抗议并不能改变客观的社会现实。
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,到2050年,发达国家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目前的22%提高至33%,这将给各国政府带来巨大的养老资金压力。届时,大部分发达国家的相关支出将占GDP的10%甚至更多,“对现有制度进行改革迫在眉睫”。
有人说,要想解决养老金负担增加的问题,或许应该回到俾斯麦之前的时代,也就是没有退休制度的时代。否则,大家不得不在65岁后继续工作。
(摘自《法律与生活》半月刊2013年7月下半月期)